1.概述 供水服務水壓是反映城市供水服務質量的一個重要指標,是節約能源的一個重要標志。對于供水服務水壓來說,首先要確定適合于本城市需要的服務水壓,才能做到供水安全,保障城市各項用水。目前發達國家和地區都已制定了自己的服務水壓標準,如新加坡的絕對水壓服務標準等。國內大部分城市目前供水管網服務水壓還是按照建設部城字第 277 文規定的供水管網環各點壓力均不應低于0.14MPa,上述標準在現在的用水條件下顯然有些偏低 2.編制原則 2.1提高供水服務質量與水平,規范供水服務水壓標準,保障供水安全與用戶正常用水。 2.2各街道地形高差存在差異,各區域的供水壓力有所不同,供水服務水壓標準按區域進行劃分。 2.3供水區域內70~80%的地區無需加壓,供水水壓就能達到服務水壓標準。 2.4服務水壓標準采用地面高程與絕對水壓相結合的模式,便于供水水壓的管理。 2.5充分利用現有供水設施,只需進行局部改造就能達到水壓要求,使本標準既有科學性、先進性,又具有可操作性。 3.主要技術內容說明 《城市供水服務水壓技術規范》(以下簡稱《規范》)規定了深圳市城市供水管網的服務水壓要求和監測要求,適用于深圳市城市供水管網服務水壓的生產運行管理和政府監督管理。 3.1基本要求 3.1.1各行政區、各街道之間地形高差存在較大差異,根據各行政區、各街道的地理位置和地面高程將全市劃分為不同的供水區域分別確定服務水壓標準。 3.1.2 各供水區域內地面高程存在差異,服務水壓標準保證各供水區域內 70%以上的用水地區服務水頭不低于 28 米。 3.1.3 對地面高程較低的區域,為避免服務水壓過高導致爆管事故,確保市政管網安全運行,供水企業可以采取減壓、限壓措施,但應確保服務水頭不低于 28 米。 3.2服務水壓標準 市政供水管網最低服務水壓應符合圖1要求。 3.3服務水壓監測及合格率 3.3.1測壓點分為在線壓力監測點和人工壓力監測點。用于水壓監測的測壓點必須為在線壓力監測點,按供水區域內每 8km2供水面積設置一處測壓點,最少不得少于 3 處;人工壓力監測點主要用于對在線壓力監測點數據的復核或整改過渡期內壓力監測,其數量根據需要確定。 3.3.2測壓點應布置在供水區域內 DN300 及以上市政供水管道上,宜設置在下列位置:供水干管的匯合點與末梢、不同水廠供水區域的交匯點及各邊緣地區、人口居住與活動密集區域、重點用戶或特殊用戶附近等。 3.3.3 在線壓力監測點應每日進行水壓監測,用于對在線壓力監測點復核的人工壓力監測點應每年進行不少于一次水壓監測。用于過渡期水壓監測的人工壓力監測點應每日進行不少于二次水壓監測。 3.3.4 在線壓力監測點應每日監測不少于20h(早6點~次日凌晨2點),每隔 15 分鐘記錄壓力值;人工壓力監測點按測壓當天18:00~24:00進行壓力監測,每隔 15 分鐘記錄壓力值;用于整改過渡期水壓監測的人工壓力監測點按測壓點當天10:00、17:00記錄壓力值。 3.3.5服務水壓合格率 ≥ 99% 4.要點解析 《室外給水設計規范》明確了城市直接供水建筑層數的最小服務水頭,一層為10m,二層為12m,二層以上每增加一層增加4m。高地上的個別建筑,其要求的服務水頭可設局部加壓裝置來解決。而《城市給水工程規劃規范》要求服務水壓應根據城市供水分區布局特點確定,并滿足城市直接供水建筑層數的最小服務水頭。有條件的城市可適當提高供水水壓,滿足將水送至六層住宅所需的最小水頭(28m),從而多層住宅建筑屋頂上可不設置水箱,降低水質污染的風險。《深圳市城市規劃與準則》量化了供水水壓宜滿足用戶接管處服務水頭32m的要求。對于局部地勢較高的地區不能滿足要求時,可設置局部加壓系統。本《規范》在對深圳市各個區、街道充分調查基礎上,依據各水廠高程、水泵揚程、現狀供水水壓,并考慮早期建設管網承壓能力,區域內多數房屋的建筑高度等因素,對上層次規范進行了進一步的明確,在借鑒了國外的服務水頭制定的經驗上,提出了供水區域內 70%以上覆蓋范圍、覆蓋率概念。在供水區域高程覆蓋率以內,滿足服務水頭的要求,高程覆蓋率以外,滿足絕對水壓的要求。既規范了供水企業需要提供的壓力,同時明確了用戶什么情況下直供,什么情況下需要建二次加壓設施。 服務水壓標準制定后,一是通過用戶用水情況直接反應壓力問題,二是通過水壓監測點反應是否滿足標準要求。本《規范》明確了水壓監測點的數量、位置及管理,同時需報市供水主管部門備案。對于測壓點合格率,在供電線路、原水供應出現故障;設備檢修、管道施工;消防用水時段;每日凌晨 2:00~6:00 用水低峰期可不計算在內。 結束語 綜上所述,城市供水服務水壓是反映城市供水服務質量的一個重要指標,是節約能源的一個重要標志。制定城市供水服務水壓技術規范,為城市供水的良好發展奠定夯實的基礎。 參考文獻 [1] 室外給水設計規范(GB50012-2006). [2] 城市給水工程規劃規范(GB50282-2016). [3] 深圳市供水行業技術進步指南(SZDB/Z 23—2009). [4] 深圳市城市規劃與準則(2014).